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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四月下旬一位十個月大的女嬰被生氣的父親丟入滾燙的水中,四天後不幸身亡,隨後又有一位父親把兩歲九個月的女兒綁在床上,活活打死。這些事件傷透了許多人的心。許多讀者投書報紙,也有相關單位出來呼籲關注兒童受虐待的問題。然而連篇累牘都盡是指向社會出問題,希望相關單位負起責任等,卻沒有人提出具體解決的方案。

這樣的悲劇,這樣的結論,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就會上演一次;然而問題並沒有解決。有些人把原因歸咎於失業問題,然而社會上不也有許多貧窮家庭卻溫馨相愛的嗎?

真正的問題在於第一,.這些父親的情緒控制出了問題。第二,父母缺乏正確管教孩子的觀念與技巧。第三,父母把孩子的生命所有權視為是自己的。

要解決這些問題要從下列幾個面向著手:

1.政府應在各級學校實施家庭教育與生命教育,讓孩子從小就能培養出尊重生命的信念與情緒管理的能力。每年政府都撥下大筆經費來從事社會救助與犯罪處理,卻用極少的經費來做家庭教育與犯罪預防。這幾位打人致死的父親多半因為情緒失控,而這些家庭的結構也出現問題,黃小妹妹的父母同居了十幾年,卻沒有結婚。

2.完全要倚靠政府作事其實是緣木求魚,然而政府可以大力獎助民間團體,來協助實施家庭教育與生命教育。以新加坡為例,他們每年撥下大筆經費給民間團體,讓民間團體競爭,政府站在監督的角色,家庭教育的工作相對落實。3.從文化的根本,更新傳統的親子價值觀,許多孩子被認為是父母的財產,可以任意對待。這種不正確的價值觀造成許多悲劇,例如販賣嬰兒、攜子自殺等。而這樣文化的更新需要結合民間力量,有大量的講座與課程來教育家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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